祸福名言

1.婚姻,祸福之阶也。

《国语·周语中》。阶:阶梯。本句大意是:婚姻,是通向灾祸或幸福的阶梯。婚姻一向对人的生活带来重大的影响,历来被认为是人的终身大事,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。结婚之后,夫妻共同生活,朝夕相处,不但经济上合为一体,精神生活也须协调一致。如果感情契合,志趣相同,互敬互让,夫良妻贤,和睦共处,那么对于男女双方来说,都是莫大幸福。如果感情不合,互不相谅,争吵不断,那么对于男女双方都是一种痛苦;更甚者打闹不止,或者各有外遇,将会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不可料想的灾祸。婚姻,可以使人幸福,也可以给人带来痛苦和灾难。所以,对于婚姻大事,不可不慎而又慎。这两句可用来说明婚姻对人生的重大意义,也可用以说明要慎重对待婚姻大事。

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著作 《国语》 《国语·周语中》
2.不以死生祸福累其心。

宋·王安石《答陈尼书》。累:带累。本句大意是:不因死生祸福诸事带累自己的思想。谁无死生,谁无祸福?死生祸福,这是人生必然碰到的客观存在。生和福固然好,死和祸固然不好,但是经常为长生不老.为避祸求福去进行无谓的思索,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,又有什么用处?不如超脱这些无谓的思考,让生活过得轻松一些,充实一些,有意义一些。王安石云;“~,此其近圣人也。自非明智不能及此。”我们应该追求这种明智的精神境界。本句可用于倡导人们超脱死生祸福的无谓牵累,置死生祸福于度外,轻装投身于现实事业的追求中。

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 王安石 《答陈尼书》
3.见义勇发,不计祸福。

见宋·苏轼《陈公弼传》。计:考虑。这两句大意是:遇到合乎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,不去考虑个人的得失或安危。可用来形容那些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,为坚持正义置个人利益或生死于不顾的人。成语有“见义勇为”,与首句义同。

北宋文学家 苏轼 《陈公弼传》
4.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?

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。这两句大意是:边塞上的一个老头丢了一匹马,怎么知道这不是好事呢?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说:边塞上有一个人丢了一匹马,人们都来安慰他。他的父亲说:怎么会知道不因此而得福呢?过了几个月,那匹马果然带了一匹胡地的骏马回来了。陆游《长安道》说“塞翁失马犹为福”,即本于此。这两句话比喻虽然暂时受到损失,但也可能因此得到好处,含有在一定条件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之意。可用以说明条件转化的哲理,也可用以说明祸、福之间的辩证关系。

西汉皇族淮南王 刘安 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
5.祸福无门,唯人所召。

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。无门:没有来路。召:引来。这两句大意是灾祸或福分没有别的来路,全由人们自己召来。无论灾锅或福分,都没有定数,其降临并非出于冥冥的天意,而是由人们自己的作为导致的,这两句体现了古人在祸福问题上的唯物观念,是可贵的。多用于说明灾祸之起由于人事,应注意避祸趋福,不可怨天尤人。

春秋时期史学家,盲人 左丘明 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
6.利为害本而福为祸先。西汉学者 韩婴
7.积爱成福,积怨则祸。西汉皇族淮南王 刘安 《淮南子》
8.祸不妄至,福不徒来。西汉史学家,思想家,文学家 司马迁 《史记》
9.存亡祸福,其要在身。西汉经学家,文学家 刘向
10.祸与福同门,利与害为邻。

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。这两句大意是:灾祸与福分出自一家,利益与危害互为邻居。祸灾与福气,利益与危害,往往是相倚并存,互为因果,互相转化,在幸福与利益到来时,往往已潜伏着灾祸和危害,反之亦然,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,好事也可以变成坏事。《老子》云: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”,贾谊《鵩鸟赋》云:“忧喜聚门兮,吉凶同域”,又有说“祸福相随”,“利害相连”的,都是这个意思。这两句合乎辩证法,引人警惕。可用于论述祸福利害并存和相互转化的关系,也可用于告诫人们当幸福与利益到来时不可得意忘形,要预防灾锅和危害;当灾祸和危害加身时也不必过于悲观,要积极努力促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化。

西汉皇族淮南王 刘安 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
11.善恶随人作,祸福自己招。中国古代儿童启蒙书目 《增广贤文》 《增广贤文》
12.祸与福相贯,生与死为邻。西汉经学家,文学家 刘向 《战国策》
13.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。又称老聃、李耳,我国古代春秋后期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、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
14.祸生于欲得,福生于自禁。西汉经学家,文学家 刘向
15.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

元·无名氏《合同文字》第四折。不测:无法意料。旦夕:早晚,意为很短的时间。这两句大意是:无气有无法意料的风云,人生也会有突然降临的祸福。天气风云难测,人生祸福难料,两句以“不测风云”喻“旦夕祸福”,既恰当又自然。多用于感叹灾祸的突然和难料,也用于提醒人们在平安时要注意预防灾祸。

无名氏 《合同文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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